國家助學貸款是資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重要政策措施。根據《中原工學院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實施細則》,為進一步做好我校2024年度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以下簡稱高校助學貸款)申請發放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校助學貸款的發放範圍、條件、标準、時間及到期日
(一)發放範圍
1.貸款對象:我校已進行學籍注冊的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的本科學生和碩士研究生。
2.貸款人數: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應貸盡貸。
(二)申請高校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3.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4.學習刻苦,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5.家庭經濟困難,在校期間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
6.本年度未獲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7.符合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貸款額度與标準
根據本學院學生的學費标準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确定其高校助學貸款最高金額,全日制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高校助學貸款金額最高為16000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高校助學貸款金額最高為20000元;貸款金額應為100元的倍數。助學貸款應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
(四)貸款發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起始日:2024年11月16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則上2年制、3年制學生為2042年9月20日;4年制學生為2043年9月20日;5年制學生為2044年9月20日,以此類推,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046年9月20日請學院按照此規則、學生家庭經濟狀況以及貸後管理工作情況指導學生選擇适合的貸款期限、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
借款發放日:2024年11月16日。
借款起息日:2024年11月16日。
(五)貸款利率
2020年起,新簽訂合同的助學貸款利率執行“LPR5Y減30個基點”。其中,LPR5Y為中國人民銀行每月公布的“五年以上LPR”貸款利率,百度搜索“LPR”即可搜到該利率值,該利率每月20日公布,有效期為當月20日至次月19日,波動幅度較小,本月該利率為4.65%。1基點(基點也稱BP,即英文基點base point的縮寫)即0.01%,30基點即0.30%。每年新發放的助學貸款利率以當年10月20日公布的LPR5Y-30基點确定當年利率。此後每年12月21日,以當天的LPR5Y-30基點确定下一年利率。例如:10月20日(12月21日)當天LPR5Y為4.65%減掉30個基點後貸款最終執行利率為4.35%。
網上填寫注意事項:(1)學生姓名要與身份證、高考錄取姓名保持一緻;(2)所有涉及地址精确到村組或街道樓棟門牌号;(3)如實填寫聯系電話、手機号碼、電子郵件、郵政編碼;(4)聯系人和其他聯系人都必須填寫。(5)學号、考生号必須填寫,考生号以招生錄取數據為準。
續貸學生需要在“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高校)”中提交200字左右的續貸聲明, 并且每年至少兩次登錄維護本人有關信息。如果學生未按照要求填寫續貸聲明或維護個人信息,不得為其辦理續貸手續。聲明的主要内容包括過去一年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等。
3.9月5日(含)在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中報送本學院2024-2025學年的貸款規模。(操作模塊:貸前管理——貸款規模。)
4.9月15日前完成本學院申請貸款的學生名單公示、确定工作,并将名單報送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同時領取《河南省高校助學貸款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5.9月16日開始組織本年度申請貸款的學生填寫《審批表》。首次貸款學生填寫《審批表》,并提供:(1)身份證、學生證、家庭戶口本首頁及家長單頁等複印件。(2)貸款學生家長承諾書。内容包括:A.同意學生貸款;B.承諾作為貸款學生的永久聯系人,并提供貸款學生的聯系方式;C.承諾督促和協助貸款學生按期還本付息。(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非首次貸款學生隻需填寫《審批表》及《家長承諾書》。學院高校助學貸款工作小組須對以上表格及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核。
6.10月15日,我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數據錄入工作結束,在數據截止錄入前将本年度貸款數據導入、審核并按要求上報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數據上報前,必須将數據導出打印後由學生本人簽字确認,學院依據學生确認的數據及時修正,保證數據庫内的數據正确無誤。在數據上報時需将《數據核對确認表》報送至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注:學生姓名、身份證号碼、班級、考生号、畢業日期、貸款金額和學住費為必須核對項目,其他項目各學院根據貸後管理需要自選。)
7.高校助學貸款的資助對象為高校全日制在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報數據前需完成學生學籍信息的核對工作,保證數據準确。在高校助學貸款數據上報前不能完成學籍注冊的學生,則不能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二)合同簽訂階段
具體時間及相關要求,待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知下發後另行通知。
(三)貸款發放階段
按照合同約定,貸款将于2024年11月16日發放到帳。其中學生填寫的學住費部分會立即轉入中原工學院學費收取賬戶中,代收學生欠繳的學住費,如有退款問題,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将配合财務辦理相關手續,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學生填寫的生活費部分将按照約定轉入學生貸款專用的支付寶賬戶中,學生自行提取、使用。